纪委明确:公务员上班时间接孩子放学,要不要受处分
来源: 长安街知事北京谷园(化名)是一名普通公务员。由于夫妻俩是双职工,两方父母又都在外地,家庭收入一般也不敢请保姆,放学接孩子,正成为她的“烦心事儿”。孩子一般下午3点半放学,可谷园到5点多才下班。按以前的做法,跟领导打个招呼,再和同事调个班,谷园就能“提前下班”去接孩子。“跟老公轮流着来,只要不天天那样,把情况跟领导解释清楚,再找个合适的换班同事,一般也都理解。”谷园说。可现在不一样了。全国各级党政机关都在整治“庸懒散奢”,纪检部门随时抽查,上班时间“不务正业”越来越多地被通报,“听说以后还要打卡,什么时间到单位,什么时间离开,都有记录了。”该怎么接孩子,谷园有些犯愁。谷园的难题,并非个案。其实,原来公务员的压力没这么大,孩子三四点钟放学,中途出去甚至早退去接孩子,几乎算不上啥事儿。因此,在有些人看来,能从从容容接送孩子上下学,也算是国家公职人员的一项“隐性福利”。可如今,这么做则有违纪的风险。上班时间的纪律是什么呢?北京一位区委书记作客市纪委网站时曾提到,该区一些部门有公务员工作时间上网炒股、浏览不良网站、玩网络游戏、频繁网上交易支付和长时间播放音频视频五类行为,经过整治后得到控制。纪委的小伙伴说,这些行为,都属于上班期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。但是,对于上班期间接送孩子,纪律的界定是比较模糊的。对于公务员来说,纪律分为三个层面,一是党纪,即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中的要求,二是公务员法,三是单位规定。关于上班期间的纪律,三者都有一些要求。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关于工作纪律一则中提到,在党的纪律检查、组织、宣传、统一战线以及机关工作等其他工作中,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,造成损失或者不良影响的,应给予处分。事实上,这也是整治“庸懒散奢”行动的一个依据。《公务员法》也要求公务员要遵守纪律,不得玩忽职守,贻误工作,不得旷工或者因公外出、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。而几乎所有机关单位都有明确规定,上班期间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。经询问了多家单位的人事部门后了解到,单位判断是否“与工作无关”,一般有两个标准,一是是否请假,二是是否贻误工作。这其中,就有着“自由裁量”的因素。一般而言,如果上班期间私自外出,或外出后不向单位报告,不管是何理由,都属于违纪。因为无论是专项检查、群众办事或是突发事件,一旦岗位没人且单位没有作出安排,就有可能带来重大损失。最近,不少地方都报道过省委书记、市委书记电话查岗的事情,实际上就是督促基层工作人员守土有责,在岗值守。在实际工作中,大多数上班期间去接送孩子的公务员,都会向部门领导请假或者报告,是经过批准后才去的。但这种请假方式,多是口头请假,不走正式的请假程序。许多单位的中层领导说,只要请假,部门就可以整体调配一下人员,这样一般不会耽误工作。但出于对同事的人文关怀,部门领导很少会将此类请假报告给人事部门,因为一旦走程序,就涉及到绩效、工资、考勤等多个方面,显得没有“人情味”。总体而言,“请假”在部门内消化是一种常态,也算是柔性管理方式。在机关工作的小伙伴都知道,与人方便,与己方便。谁也不会经常性地请假,让同事过多地替班。因此,所谓的“隐性福利”,在大机关也就是互相搭把手。而电视剧中演的“没到下班点,整个处室人都没了”如今几乎难觅踪迹。为什么?活多啊,现在的公务员工作可不轻松,如果平时懒懒散散的,到了交活时完不成任务,那才真得被追责呢。不过,站在人事部门的角度,部门不将员工请假的事情上报还是有风险的。因为一旦遇上不打招呼的突击检查,问题的缘由就说不清楚。不管其中有没有“人情”因素,说到底还是与单位的纪律不符。因此,当下公务员面对的最大困惑是:不好意思跟部门领导张口。因为领导一旦批准了,他自己就要承担风险。在“自由裁量”之间,部门领导以前的做法是“只要不出事就放一马”,现在是“万一有问题呢?”这样一来,便利减少了,大家自然觉得管得紧了。没有老人帮忙,夫妻俩又接不了孩子,大多数人只能用钱解决问题。公务员余凡(化名)说,“现在都是送去晚托班,就是放学后,让晚托班的老师先去接,在班级里一起写作业,也有补课的,然后父母下班了再到晚托班里,把孩子接回家。”时下很多晚托班是私人开设的,如果只盯着孩子写作业,每月收费大概五六百块钱;如果给孩子补习的,或者加顿晚餐,收费会更高一些。余凡注意到,其实学校旁边的晚托班非常多,有的就是“夫妻店”,“之前新闻报道就说过一些晚托班资质和安全都有些隐患。但也没办法,还是得去啊。”余凡说,也有一些找保姆接送的,但每月4000块钱的保姆费,确实是一笔不菲的开支。“就我们这点工资请不起。能请保姆的还是少数吧。”全国“两会”上,全国人大代表袁江华就呼吁积极解决“接送难”问题,建议建立校内托管场所。一些中学老师也通过媒体呼吁:政府可以通过购买教育服务等多种途径化解“接送难”。事实上,大家的焦点在于,能不能结合政府工作实际,把“隐性福利”变为“显性福利”?也就是说,托管孩子的钱,能不能由政府来出,以此减少公务员的生活开支,提高他们的归属感。纪委的小伙伴认为,“庸懒散奢”和职工福利不能混为一谈。不能说不给福利,我就要去违纪。在此之外,可以考虑管理方式的创新,即对工作严格要求,同时对职工生活多加关心,解决后顾之忧。关心职工生活,也是机关工作特别是工会工作的重要内容。现在已有单位自发地在为职工解决“孩子问题”。比如孩子放暑假期间,家里没有人管。单位就辟出一个会议室,供孩子们学习、娱乐,并请专人看护。家长早上上班时把孩子带来,中午在单位一起吃饭,晚上下班后带孩子回家,实现了工作与生活的精准对接。这种关心职工的方式,开支不大,操作不难,却解决了大问题,或许是个可以推广的路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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